2016年,安徽省芜湖市计划实施棚改305万平方米、26973户,共114个项目。按照“调查摸底?征询民意?编制可研?审核资金?下拨资金?启动征收”的基本程序,所有项目已在2015年年底全部完成基础数据和安置意向的调查摸底,今年6月获得融资。经初步统计,城中村项目的货币化安置比例约为86%。
做 法
● 坚持民意优先,保护城中村居民合法权益。
把城中村改造的决定权交给群众,征与不征由群众说了算、征收方案由群众讨论通过后实施,真正实现民意和政府决策的高度契合。
首先,做细做实项目前期摸底调查工作,掌握征收范围内家庭人口、房屋以及未登记建筑、自改经营等实情,并在征收地块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其次,预征收方案充分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在调查摸底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征收部门对照政策提出初步处理决定后,再交由群众讨论,调动其参与和支持棚改的积极性。再其次,由群众做群众工作,逐步达成共识。村(居)委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内支持征迁且公道正派、有威信力的村民宣讲棚改征收带来的好处、变化,团结、争取大多数;对确有困难或有特殊安置需求的家庭,给予政策倾斜,逐步提高村民支持率。最后,对群众棚改呼声强烈、支持率高的项目推行模拟征收。小项目的模拟征收签约率达到95%以上、体量较大项目达90%的,转为正式征收。
● 坚持征收惠民,保障居民买得起房。
为充分保障城中村项目中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利益,按照规定,对人均35平方米内(人均标准安置面积)的,按基准价格进行补偿,补偿单价与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售价基本持平。基准价格由房屋重置价格和房屋所在土地区位价格组成,这两个价格分别按土地出让基准价格和房屋综合建筑成本(含配套)确定。对超出人均35平方米的被征收房屋面积,在不同面积段打折计算。同时,进一步优化家庭人口的认定政策,对基于婚姻、收养等原因迁出的,或可以迁入而未迁入的,均可计入应补偿安置人口,保护城中村居民的房屋所有权。
为引导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芜湖市在征收政策上安排了5项奖励措施:一是对放弃产权调换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放弃安置奖。二是对按期搬迁的,给予确认面积每平方米最高400元奖励。三是对货币补偿后即购买商品住房的,按购房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助。四是城中村居民购房后,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购房给予同等标准的契税补助。五是对城中村居民,可以通过市住房金融公司申请按揭贷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0.85计算。同时,村民购房享受开发企业对棚改居民特别的价格优惠。按征收补偿款可购同区位商品住房面积计算,城中村居民购房后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市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创新“房票”制度设计,保障居民购房流程顺畅。
为推行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模式,芜湖市专门设计了“棚改居民证明单”和“购房信息告知单”两个要件,无缝衔接资金支付政策。
“棚改居民证明单”由征收实施单位和资金审核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用于确认棚改居民身份和征收补偿金额。开发企业依据证明单,与棚改居民签订商品房定购协议,给予价格优惠。这个要件的设置,解决了购房交易与国开行贷款资金到位的时间差问题。
签订商品房订购协议后,开发企业与购房人(棚改居民)签订“购房信息告知单”,明确购房人、房屋面积、楼号、购房金额、付款账户等信息,一式四联,开发企业、购房人、征收审核单位各执一联,另一联用于向国开行申报资金。
● 搭建选房服务平台,保障服务信息零距离。
市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搭建了面向包括城中村居民在内的棚改居民选购商品住房服务平台。平台信息主要包括棚改政策、棚改项目、楼盘房源等,棚改居民在征收现场大屏幕上可随时查询商品房源信息,开发企业也可通过平台适时了解棚改居民的购房需求,实现了棚改与商品房销售信息共享零距离,方便棚改村民购房。同时,搭建了棚改房产超市,开发企业在超市内集中设立销售案场,产权登记、税务、公积金、银行等服务部门集体办公,提供选房、购房、办证一站式服务。
效 果
● 实现了棚改与房地产市场联动。
从市区来看,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逐年攀升,从2013年的30%上升至2015年的59.8%。3年来,通过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市场化购房,共消化存量房地产23225套,占同期商品住房销售总量的37.5%,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由2013年年末的25个月下降为2015年年末的15个月,棚改居民已成为商品房消费市场的主力军。
● 征收速度明显加快。
2013年以前,市区每月征收量约为270余户,2014年和2015年为1270户、1410户。
● 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棚改居民自购商品房选择余地大,变被动安置为主动选择,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最适合的地段、楼盘、户型,出棚即可进楼。
【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