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保障性住房“和谐社区(小区)幸福家园”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水平。
按照计划,今年,宝鸡市各县区将实现本地30%以上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居住户数多于200户的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房、棚改房安置小区)创建成为“和谐社区(小区)?幸福家园”;到2017年,创建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20年,全市保障房社区(小区)基本实现创建目标。
据介绍,宝鸡市“和谐社区(小区)?幸福家园”活动以建设管理有序、温馨和谐、团结民主、和谐友爱型家园为总体目标,通过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具有“格局开放、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精细”特征的新型保障性住房居住社区(小区),为居民提供多样性、人性化的基本居住条件。活动还将通过对保障性住房社区(小区)进行社会化物业管理,拓展社区(小区)服务,健全社区(小区)服务管理体系,实现政府服务全覆盖,提高居民素质和社区(小区)文明程度,提升居民持续发展能力。
相关负责人表示,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各部门将加强联动,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小区社区管理体系,不断推进社区(小区)建设、完善社区(小区)基础设施、推进物业服务管理、健全社区(小区)社会服务功能,弘扬社区(小区)文明风尚,发挥保障性住房社区(小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居民的满意率和幸福感。
【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